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法輪功·李洪志的教主崇拜》文集序言及開篇

        Е·А·列欣斯卡婭,心理學博士,烏克蘭科學院社會政治心理學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她在《法輪功·李洪志的教主崇拜》文集(烏克蘭異端與社會社會組織主席,烏克蘭民主國家的異端與社會網站總裁В·И·契巴年科編著,20122月基輔出版)序言中言簡意賅地說明了編著、出版該文集的背景、目的、必要性和意義。

  在烏克蘭關於信仰自由權的討論和全世界一樣熱度不減。信仰自由衛士和反邪教人士站在互不妥協的立場上不斷提出新的論據。不過,通過對不少新興教派活動的仔細觀察可以得出結論,從表面看來,這不過是涉及信仰自由的人權問題,但實質上是變相的犯罪活動,目的是運用心理施壓手段奴役、剝削他人。在羅恩·哈伯德(科學教派教主)道出創立自己的教派是個人收入最可靠的來源這句名言後,在現實生活中不乏難以抗拒嘗試建立邪教的人們。

  從上所述,早就有必要運用社會心理方法甄別宗教組織和有害教派。遺憾的是,烏克蘭有關宗教組織登記和宗教活動管理的法律缺乏對宗教組織進行鑒定的法律程式,因此,難以識別破壞性教派、集權教派或其他有害教派。

  所有宗教流派活動無一能脫離社會而自行存在,因此,闡明它們對社會的危害並非多餘之舉。與此同時,實踐表明,在烏克蘭,公民信仰自由權首先體現在對教派首領傳教權的保護。傳教權不能等同於信仰自由權。可見,制定對教派活動及教義進行社會心理鑒定的法律程式已勢在必行。

  向讀者推薦的《法輪功·李洪志的教主崇拜》這個文集由作家、政論家、社會活動家В·И·契巴年科編著而成,凝聚了眾多領域專家學者集體科研的心血和成果,也是В·И·契巴年科號召並組織諸位專家學者為社會做出的有益之事。


支持香港青年關愛協會,抵制法輪功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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